对于腰椎间盘突出合并节段不稳的患者而言,后路腰椎间融合可在进行融合的同时进行减压,相比经椎间孔减压腰椎间融合而言,对上位神经根骚扰较少,对中央管更能有效减压
[6-7]。故对于下腰段偏中央型椎间盘突出患者,后路腰椎间融合更具优势。但由于术中需要一定程度上牵拉神经根及硬膜囊,容易出现治疗后下肢根性痛等症状。随着手术技术的成熟及相关器械的发展,其发生率已有所降低。但仍有部分患者治疗后早期残留下肢疼痛,个别甚至出现“反跳痛”,亦因此使患者对治疗的满意度有所下降,这一直是多年来困扰笔者及众多临床医生的问题。
关于腰椎治疗后下肢疼痛的原因很多,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受压神经根炎性损伤及术后瘢痕增生是其主要原因。腰椎间盘突出后常继发脊神经根炎性损伤,所突出椎间盘髓核内成分(乳酸、糖蛋白、IgG基质溶素等)及脊神经根周围组织源性释放物质(缓激肽、前列腺素、组织胺、5-羟色胺、白三烯、环氧合酶2、一氧化氮合酶等)均可引起强烈的炎症反应。而炎症反应的存在可降低神经根对机械性作用的耐受性,神经根静脉回流受阻,使神经根激发水肿,增加了疼痛的敏感性。加上术中对神经根的牵拉刺激,往往会加重这种损伤,从而诱发短期神经反跳痛的发生
[8-10]。试验中共有3例患者出现治疗后下肢根性症状不缓解,且均出现于对照组,其患者术后治疗费用及住院时间亦相应有所增加,术后早期满意度较低。
糖皮质激素具有强大的抗炎抗免疫作用,在急性期能控制受损后细胞内儿茶酚胺的代谢与积聚,减轻水肿;抑制免疫反应,阻止炎性递质的产生和释放,降低脊神经根对炎性递质的敏感性;同时可抑制受损感觉神经异常放电,阻止痛觉神经纤维的传递,对减压后非压迫性炎症引起的脊神经根炎有显著疗效,亦有助于减少术后瘢痕的形成
[11-12]。醋酸泼尼松龙是泼尼松的活化物,不影响肝脏代谢,对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同样适用。明胶海绵因组织相容性及生物降解性好,无毒无刺激性,无免疫抗原性,不易引起异物反应及异物压迫,并能减少血肿内转化生长因子β、血小板源性生长因子、纤维母细胞生长因子的生成,从而减轻血肿形成及组织增生粘连,进一步防止瘢痕组织向椎管内长入
[13]。故试验使用醋酸泼尼松龙浸润明胶海绵覆盖于减压神经根周围,希望借此通过明胶海绵的缓慢吸收控制醋酸泼尼松龙的释放,使其作用时间延长,并在局部形成一定时间的药物密集,以充分发挥其控制炎症反应、止血及减少瘢痕形成的作用。6 cm×2 cm×0.5 cm的明胶海绵折叠后可充分覆盖减压后的神经根和硬膜,125 mg的醋酸泼尼松龙亦足以使上述规格的明胶海绵充分浸润。参照文献
[14],125 mg 醋酸泼尼松龙属局部应用安全范围剂量。相比对照组,治疗组患者术后下肢疼痛均得到较好缓解,且术后随访亦无疼痛复发的情况发生,初步证实了此种方法临床应用的有效性。
试验中,治疗组患者于治疗后1周内下肢神经根性疼痛均得以迅速缓解,同时臀部及大腿根部弥漫性疼痛的发生率也明显降低,可能是局部应用醋酸泼尼松龙使神经根周围的药物浓度更高,抗炎消肿作用更强,但
尚需进一步分子生物学证据的支持。对照组治疗后短期的下肢根性痛亦有所缓解,但程度和速度均明显不及治疗组,可见治疗中联合局部使用糖皮质激素即刻疼痛缓解及功能恢复明显优于治疗后单纯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Wilson-MacDonald等
[15]认为,治疗后下肢根性痛的快速缓解是患者身心康复的重要保障,对于患者主动配合术后的康复治疗有积极意义。试验治疗后1周时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评分治疗组明显低于对照组亦印证了这一观点。然而治疗后6个月时目测类比、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评分两组间比较无显著差异,说明醋酸泼尼松龙明胶海绵对长期疼痛缓解和功能恢复并无明显影响。至于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评分为何仍略低于对照组,可能同局部应用醋酸泼尼松龙明胶海绵减轻了神经根周围瘢痕粘连有关,亦可能与治疗后早期积极的康复锻炼有一定关系。有研究亦观察到了类似结果
[16],与之不同的是此次研究是采用明胶海绵浸润醋酸泼尼松龙,能有效控制激素缓释,同时由于应用后路腰椎间融合对神经根和硬脊膜的干扰更大,对控制反跳痛的意义更大,且随访时间更长。Modi等
[17]认为局部应用较大剂量的甲强龙有增加治疗后蛛网膜炎的风险。然而试验并未发现任何与使用糖皮质激素有关的不良反应。这也证实小剂量、短时间内于椎管内局部应用激素是安全可行的,激素不良反应多见于长期大剂量静脉使用的病例中。对于合并糖尿病、高血压、消化道溃疡等不宜全身应用激素的患者能否局部应用醋酸泼尼松龙明胶海绵,目前尚无定论,建议临床对于此类患者使用应慎重。
综上所述,后路腰椎间融合结合神经根周围覆盖醋酸泼尼松龙明胶海绵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整体疗效满意,其治疗后早期下肢疼痛的缓解尤为明显,对患者治疗后的身心康复大有裨益,值得在临床中应用。但由于试验报道的病例数较少,随访时间较短,仍需远期随访及扩大病例数来进一步评估。